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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式高低溫老化房的系統性能標準
日期:2024-10-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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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步入式高低溫老化房以溫度偏差指標來要求試驗箱運作空間的溫度均衡性,如以下一些標準:
1) 在美軍標 MIL-STD-810D , 4.4.1 試驗條件允差中規定“試樣完全被空氣包圍 ( 必要的支承點除外 ) ,試驗區測區測理系統的溫度和包圍試件各處的溫度梯度應分別在試驗溫度的± 2 ℃以內和不超過每米 1 ℃或總的*大值為 2.2 ℃ ( 試件不運作 ) ” 此標準中用± 2 ℃的溫度偏差和 1 ℃ /M 的溫度梯度來要求箱內運作空間的溫度均衡性。
2) 在美軍標 MIL-STD-202F , 2.2.1 及 MIL-STD-883C , 4.5.8 中要求運作區空間內任一點的溫度,在給定時間內偏離基準點不超過± 3 ℃ ( 即為容許偏差 ) 。
3) 在 IEC68 號出版物及 GB2423 中,對試驗箱運作空間的溫度均衡性要求以“容差”即對標稱溫度的容許偏差表述。對容差大小,在高溫箱中規定為± 2 ℃,在低溫箱中規定為± 3 ℃。
4) 在 IEC68-2-3 , 2.1 的注中“溫度± 2 ℃的容差是由于考慮到有測量的**誤差,緩慢的溫度變化和運作空間的溫度波動度等”。 在 IEC216 號出版物第四篇老化烘箱中,定義“溫度偏差”是“由于溫度波動度和溫度梯度組合而成的誤差”。
5)GB / T5170 ? 2199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基本參數檢定方法溫度試驗設備》,規定“溫度偏差”為 試驗箱溫度性能指標的**檢定項目。溫度偏差的檢定方法是:當運作空間指示點溫度**次達到標稱溫度后穩定 2h 。測量各測試點溫度,每 2min 記錄一次各點的溫度,在 30min 內共測量 15 次。運作空間各測試點的實測*高溫度和實測*低溫度與標稱溫度的上、下偏差定為設備在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偏差。
二、步入式高低溫老化房溫度偏差和溫度均衡度兩種表述方法的比較
1) 用溫度均衡度指標雖可表示箱內運作空間溫度均衡性的好或差,但由于在計算中都采用了多次平均值的方法,從而把各點的溫度波動度因素基本上去掉了。然而對于試驗設備的溫度性能指標只標出溫度均衡度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溫度波動度指標,即各點溫度隨時間而變化的大小,才能**描述箱內溫度場的變化尤其當溫度波動較大的情況下。
2) 溫度偏差不但反映了運作空間各點溫度的位置誤差,同時也包括了各點溫度隨時間而變化的誤差即溫度波動度。因此溫度偏差更能說明箱內的溫度均衡性,一般無需再測試驗箱的溫度均衡度和溫度波動度。只有當某些試驗設備對溫度波動度有特殊要求時,如對濕熱箱,才標出溫度波動度。因為濕熱箱溫度波動度超過± 0.5 ℃時,會帶來較大的濕度波動,增大濕度誤差,從而超過濕度允許偏差。
GB/T5170.2 — 1996 ,溫度試驗設備的檢定方法中,對溫度性能指標只規定檢定溫度偏差,而對溫度均衡度未作規定必須檢定,只在附錄 B 中提示了溫度波動度、溫度均衡度的檢定方法,這樣的規定是非常正確的。
3) 溫度均衡度指標,由于表示各點溫度平均值與中心點溫度平均值的差值,所以有正負號,只有國標的溫度均衡度,因未與中心點比較或與標稱溫度比較,故沒有正負號,所以沒有溫度偏差表示方法清楚準確。
4) 目前國內一些環境試驗設備產品標準仍要求有溫度波動度、溫度均衡度和溫度偏差三項指標,顯然沒有必要。建議在修訂這些標準時采用溫度偏差指標,*多加上一個溫度波動度指標就很**了。而且采用溫度偏差符合美軍標、國軍標,和國際電工委員會相關標準的要求。
1) 在美軍標 MIL-STD-810D , 4.4.1 試驗條件允差中規定“試樣完全被空氣包圍 ( 必要的支承點除外 ) ,試驗區測區測理系統的溫度和包圍試件各處的溫度梯度應分別在試驗溫度的± 2 ℃以內和不超過每米 1 ℃或總的*大值為 2.2 ℃ ( 試件不運作 ) ” 此標準中用± 2 ℃的溫度偏差和 1 ℃ /M 的溫度梯度來要求箱內運作空間的溫度均衡性。
2) 在美軍標 MIL-STD-202F , 2.2.1 及 MIL-STD-883C , 4.5.8 中要求運作區空間內任一點的溫度,在給定時間內偏離基準點不超過± 3 ℃ ( 即為容許偏差 ) 。
3) 在 IEC68 號出版物及 GB2423 中,對試驗箱運作空間的溫度均衡性要求以“容差”即對標稱溫度的容許偏差表述。對容差大小,在高溫箱中規定為± 2 ℃,在低溫箱中規定為± 3 ℃。
4) 在 IEC68-2-3 , 2.1 的注中“溫度± 2 ℃的容差是由于考慮到有測量的**誤差,緩慢的溫度變化和運作空間的溫度波動度等”。 在 IEC216 號出版物第四篇老化烘箱中,定義“溫度偏差”是“由于溫度波動度和溫度梯度組合而成的誤差”。
5)GB / T5170 ? 2199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基本參數檢定方法溫度試驗設備》,規定“溫度偏差”為 試驗箱溫度性能指標的**檢定項目。溫度偏差的檢定方法是:當運作空間指示點溫度**次達到標稱溫度后穩定 2h 。測量各測試點溫度,每 2min 記錄一次各點的溫度,在 30min 內共測量 15 次。運作空間各測試點的實測*高溫度和實測*低溫度與標稱溫度的上、下偏差定為設備在該標稱溫度下的溫度偏差。
二、步入式高低溫老化房溫度偏差和溫度均衡度兩種表述方法的比較
1) 用溫度均衡度指標雖可表示箱內運作空間溫度均衡性的好或差,但由于在計算中都采用了多次平均值的方法,從而把各點的溫度波動度因素基本上去掉了。然而對于試驗設備的溫度性能指標只標出溫度均衡度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溫度波動度指標,即各點溫度隨時間而變化的大小,才能**描述箱內溫度場的變化尤其當溫度波動較大的情況下。
2) 溫度偏差不但反映了運作空間各點溫度的位置誤差,同時也包括了各點溫度隨時間而變化的誤差即溫度波動度。因此溫度偏差更能說明箱內的溫度均衡性,一般無需再測試驗箱的溫度均衡度和溫度波動度。只有當某些試驗設備對溫度波動度有特殊要求時,如對濕熱箱,才標出溫度波動度。因為濕熱箱溫度波動度超過± 0.5 ℃時,會帶來較大的濕度波動,增大濕度誤差,從而超過濕度允許偏差。
GB/T5170.2 — 1996 ,溫度試驗設備的檢定方法中,對溫度性能指標只規定檢定溫度偏差,而對溫度均衡度未作規定必須檢定,只在附錄 B 中提示了溫度波動度、溫度均衡度的檢定方法,這樣的規定是非常正確的。
3) 溫度均衡度指標,由于表示各點溫度平均值與中心點溫度平均值的差值,所以有正負號,只有國標的溫度均衡度,因未與中心點比較或與標稱溫度比較,故沒有正負號,所以沒有溫度偏差表示方法清楚準確。
4) 目前國內一些環境試驗設備產品標準仍要求有溫度波動度、溫度均衡度和溫度偏差三項指標,顯然沒有必要。建議在修訂這些標準時采用溫度偏差指標,*多加上一個溫度波動度指標就很**了。而且采用溫度偏差符合美軍標、國軍標,和國際電工委員會相關標準的要求。